广东:落实好阶段性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等政策

发布时间:2023-03-03  作者:管理员  查看人数:1501

3月2日,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《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的通知。

 

《措施》明确要落实好阶段性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等政策,鼓励有条件的市出台支持汽车以旧换新、汽车下乡、新能源汽车购置等政策,举办全省性汽车主题促消费活动,鼓励汽车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惠民活动。广州、深圳优化小汽车总量调控管理,阶段性放宽小汽车指标申请资格。

 

《措施》明确要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(站)投资建设运营模式,出台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地方标准,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,免予办理规划、用地、建设许可手续,逐步实现有条件的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。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充电桩(站)和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,2023年新增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2.1万个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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